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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房前的供暖费问题,请知情者帮忙解答!

    房子是05年买的,05年8月27日我们去开发商那里领取的入住通知书,物业拿钥匙让我们验房子,一进入房子就看见厨房与客厅的墙(非承重墙)有比较完的裂缝,就跟物业的人说这房子我们收不了,房子质量有问题,隔了一个礼拜去看了一下房子还是没有修补好,后来因为夫妻俩都忙而且不打算去年年底装修,所以一直没有过去问他们房子修好了没有,物业也没有打电话给我们,这样到了今年过完年(3月7日)我们再去看房子时,房子裂缝还在而且小卧室有点渗水现象,就找物业交涉,他们修了两个礼拜终于修好,并打电话告诉我们已经修好了,昨天(3月25日)我们带钱去收房子时他们却要我们补交去年的供暖费,如果不补交就不办入住手续,晚上回来我一看买房子合同,合同上说发了入住通知书15日之后如果买受人因为个人原因没有收房子,由此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由买受人承担。

    卧室 承重墙 验房 物业 举报

    提问者:tkoks

    发布于200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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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爱房小二 丨Lv 8
    首先要确定的是是否你们确实是没有收房子,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会设置陷阱,表面上你没有收房或没有入住,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已经是收了.比如,已经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或包含在购房合同中),已经办理了收房的相关手续拿了锁匙可以随时装修和入住.如果是这样,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已经收房,你必须交清所有费用. 若如你说,所有手续都没有办,你可以凭合同去找开发商来处理此事,但要注意留有证据,比如首次提出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3月提出的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或者他们的维修记录等等.来表示这个房子确实是有问题的,我相信开发商应该会按合同来办理. 关于供热不论你有无入住是都要交费的,和管理处的性质是一样的,即使你一冬天都不开也是要交.不论是何种情况,物业公司不应该以不交费为由拒绝你入住(要注意,你一旦入住表示这个房屋已经符合标准),如果管理处要求你先收房再入住就是合理的,若是先交费在办手续在入住就是不合理. 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去找地产公司,说明情况,同时在去找物业公司的领导要求他们重视这个问题,并希望他们能够按照合同进行办事.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开发商身上,如果开发商实在不愿意解决就去法院告开发商违约,不过一般不会这么严重.
    +10 2007-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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