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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条例是怎么规定的?有人了解吗?

    律师你好,我在老家有几套房子,前两天有人通知我回去做登记,现在不动产都是要一个一个登记的,但是我回去做登记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在衡量面积方面是有问题的,登记的也特别随意,所以我就想问一下 北京市

    不动产登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拳皇0723

    发布于2019-04-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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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225500727 丨Lv 1
    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1 2019-04-13 举报
  • ask2434205815 丨Lv 2
    您好。不动产登记条例:关于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的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 2019-04-13 举报
  • ask9186904630 丨Lv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1 2019-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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