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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购房法律咨询注意什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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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40847620

    发布于2019-04-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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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865988915 丨Lv 1
    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主要注意事项如下:(1)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开发商的《房地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开发商名称是否与签约时的名称一致。(2)购房人应当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编制的统一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如不是法人代表,则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另外还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检查确认所有内容。如果发现有很多关心的内容合同里没有体现,就应当马上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特别约定。(3)在预售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的绝对金额。(4)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有些开发商要求购房人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后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两份协议中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应注意协调统一,以免日后的麻烦。(5)要留意关于物业管理的条款,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人在预售合同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人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人应该注意合同中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希望能帮到你。
    +1 2019-04-02 举报
  • ask9520036363 丨Lv 1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 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1 2019-04-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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