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号公司人事说因为不景气要裁员,只给一周时间,月底走人,只有截图为证,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
3月22号公司人事说因为不景气要裁员,只给一周时间,月底走人,只有截图为证,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然后我提到经济赔偿的事,我在这工作实际年限1年7个月,按合同只有一年3个月,我要求双倍赔偿,也就是2个月工资的双倍,老板不肯给,说付不起就继续留用,那我还怎么继续工作下去,另外我都没有要求再付一个月的通知金,请问律师该怎么维权?另外因为老板名下有两个公司,跟我签合同的公司常年是亏损状态的,一直靠的都是另一个公司的钱,这算不算经济性裁员,我能要求双倍赔偿和一个月通知金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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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428424895
发布于2019-04-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