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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时因为不确定贷款还有14万零多少,口头约定实际根据贷款查到的金额,比合同签订多4000多

    房子成交价为50万,签合同时因为不确定贷款还有14万零多少,约定合同按照14万签,后面备注了以实际为准。现金给了35万,剩余1万(合同按照1万签订,口头约定实际根据贷款查到的金额,保证房价是50万)过户时给,当作卖房后期配合过户的保证金。现在查到贷款那时候有144083,比合同签订多4000多,过户时应该给卖方不到6000,现在卖方不承认,就要按照合同签了14万,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北京市

    房价 过户 卖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7392402745

    发布于2019-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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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489067464 丨Lv 0
    如果合同约定内容可以解释清楚你说的内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可以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吉亚律师,方便解答
    +1 2019-03-31 举报
  • ask7682843372 丨Lv 1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就没什么办法了!
    +1 2019-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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