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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建设在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此时违法建设是否属于公有(没收并处罚款后)主体(产权人)

    第一个问题:违法建设在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同时为了消除拆除(强制拆除)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否可以处以没收,并处罚款的处罚? 第二个问题:此时违法建设是否属于公有(没收并处罚款后)?第三个问题:如果将来政府征收,原违法建设(仅建筑物本身)主体(产权人),是否可以主张建筑物补偿?政府能否不予补偿? 谢谢 北京市

    产权人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7781835057

    发布于2019-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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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ongyan 丨Lv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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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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