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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122573177
丨Lv 1
按规定应当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既然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按规划部门要求补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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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202798451
丨Lv 1
不一样。国家计委原来有,涉及到开工许可,主要是满足9个条件,即可批准项目开工。这是由建设单位(业主)需要办理的批准手续。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安全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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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184233787
丨Lv 0
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建设用地土地面积(准确界限由土地供应图标明),共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代征地面积(即由建设项目业主随同其他建设用地一起办理征地手续,并由业主承担一应费用,但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无偿地交给城市公共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作为公共建设用地的那部分土地称为代征地。对这部分土地,虽然是业主出资、业主征用,但是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业主,业主的土地证上面也不体现,其财产权归城建部门即政府所有。这部分土地的用途是规划已经确定的公共道路、活动场所、绿化及城市景观区的建设,紧邻项目建设用地。)。二、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在这部分土地内才可以建设项目需要的工程内容)。业主只对第二部分土地拥有财产权。以上两部分其实是同一宗地不同用途的划分而已。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确定(不然也无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业主清楚知道自己征用的土地含有多少代征地、什么用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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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642933959
丨Lv 1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⑴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⑵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⑶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⑷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⑸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⑹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⑺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⑻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