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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王永刚 经纪人
    您好,东莞二手房产个税这一块在今年3月11日以后变更,变更前个税是差额(成交价-一手业主上手价-抵扣项)×20% 现在是以产证满两年,成交价的2% 产证不满两年有两种,一种是按税改后成交价的2%,在缴纳一个成交价5.3%增值税 第二种是差额的20%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1109 2019-04-29 举报
  • 黄帆 经纪人
    从3月11日开始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可按照两种方式征收:全额2或者差额20,具体哪一种可自行选择。
    +117 2019-03-24 举报
  • 陈志权 经纪人
    现在是按二种方式征收:核定是过户价*2% 核实是(过户价-原登记价-合理费用)*20% 按孰多孰少,取其少征收。
    +192 2019-03-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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