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房贷,出售房子。
我通过朋友介绍,在2016年7月在锦州开发区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与原房主签定了协义,因开发商原因不能过户给我。我付了全款,还有几万作为过户时一次结清,当时签协议时户主再三保证承诺房子他是全款购买没有抵押。也不存在向他人出售情况。处于朋友信任,我办理了手续,拿到钥匙后经过半年装修我住进新楼,但因开发商情况房照一直没办下来,这其间也没找原户主。但就在今年春节期间,房基金银行突然找上门来,说我住的楼房在20l4年我购房之前,房主用此房作抵押,向银行分期还款方事贷款12万元。也就是说房主卖给我房子时以把房子抵押给银行。现在房主欠银行贷款不还,所以银行找到我。我非常愤怒,马上联系原房主说明情况,要求他把欠银行的钱还上。原房主承认当时售给我房时隐瞒了以抵押房贷情况,并说马上还贷款。但是一天天过去,贷款没交,他这是在拖着我。请问我有别的途境吗,法院可以追究原房主责任吗。谢谢律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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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815329738
发布于2019-03-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