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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限购政策是怎样的?有高手清楚吗?

    2016上海限购政策是怎样的?在上海买房需要哪些条件?买房流程是怎样的?上海限购政策什么时候会放宽?有了解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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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194190403

    发布于2019-03-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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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457423082 丨Lv 2
    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前,应当向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按规定出具《查询结果》,由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一并提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预告登记时,应当查验《申报表》,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受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根据《查询结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径,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凡预告登记已查验的材料,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不再提交。??????????????《通知》明确,对违反限售规定购房的,已办理合同备案、尚未办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转移登记;已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得受理相关转移、抵押等登记。凡不予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交易中心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对于上述应当限制的情形,应在交易登记系统中予以注记。??????????????《通知》同时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督促房地产企业妥善处理因违反限售规定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引发的解除合同等问题。对房地产企业违反限售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可按规定暂??停网上备案,并将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名单提供给市局,由市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53号)的要求,统一提交市规土、税务、工商、银监、公积金等部门。
    +1 2019-03-09 举报
  • ask194060808 丨Lv 2
    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
    +1 2019-03-09 举报
  • ask4930982776 丨Lv 2
    2016上海限购政策:1、买房时应该核对户籍、婚姻材料。????????除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2、非本市户籍核对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3、违规者不得办理房产登记。????????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前,应当向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按规定出具《查询结果》,由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一并提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预告登记时,应当查验《申报表》,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受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根据《查询结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径,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凡预告登记已查验的材料,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不再提交。
    +1 2019-03-09 举报
  • ask4727828292 丨Lv 1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6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6〕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
    +1 2019-03-09 举报
  • ask919631587 丨Lv 2
    据新华社电在29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2016年上海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不变,对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继续实行有条件管理。在谈到房地产市场时,杨雄表示,2016年上海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1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跌4.4%。2016年上海的房地产调控目标和方向不变,进一步促进市场平稳发展,防止大起大落。原有的限购措施不会改变。
    +1 2019-03-09 举报
  • ask7632073172 丨Lv 2
    限购令旨在打击投资客??何时取消尚未确定“一户家庭暂限新购一套房”的限购政策是本次“沪12条”中最为重要的一条。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目前上海土地资源相当紧缺,抑制非自住需求,限购政策主要针对投机、投资性购房行为,此次用行政手段限制,旨在打击投资、投机者。针对限购的期限,刘海生表示,这是行政措施,政策何时放宽,要看供需状况,以及上海楼市发展是否能控制得住。目前还没有明确期限。刘海生还表示,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从昨天开始,市房管局已经下达通知,严查中介机构有可能出现的违规登记行为。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登记行为,一切后果由中介机构承担。一旦国家政策明确??上海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此外,针对房产税的话题,市有关方面表示,房产税作为国家税种,其开征需服从国家规定,试点也要得到国家的认可。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开征时间,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这本身就是上海的需要。一旦国家政策明确,上海立即加快推进。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意在引导房企合理定价针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刘海生明确表示,此次调整幅度比较大,其目的在于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不希望房价定得太高。上海将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但刘海生同时认为,土地增值税的提高,将有可能发生成本转嫁,从而提高购房成本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1 2019-03-09 举报
  • ask2198623381 丨Lv 1
    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子,可以卖掉一套再买一套,需要全款,超出面积需缴纳房产税,
    +1 2019-03-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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