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2011年买的房子,当时是付了一半的首付,开发商一直不交房,直到2016年才交房我才补交了尾款,$https://m.fang.com/ask/ask_3725834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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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买的房子,当时是付了一半的首付,开发商一直不交房,直到2016年才交房我才补交了尾款,
我是2011年买的房子,当时是付了一半的首付,开发商一直不交房,直到2016年才交房我才补交了尾款,然后一直没有签正式合同,2017年我结婚了,现在到了2018年开发商才通知我签合同,但是告知我必须写2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我的房子算是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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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414942614
发布于2019-02-2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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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224356901
丨Lv 1
你好,原则上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或者留好以前的相关材料,以便将来有不测情况时主张是个人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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