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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551722704
丨Lv 2
经适房可以贷款,有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两种,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低于商业住房贷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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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nwff
丨Lv 0
人个的应该没有吧。只有单位才有的。都是单位来缴纳这些钱。如果你买房了。单位还有更多的一些补贴给你。所以说对有单位的职工买房比租房好。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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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缘分天空
丨Lv 5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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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85518091
丨Lv 2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申请商转公贷款且不需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部分偿还或者全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并书面承诺已取得该银行同意,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二)申请人应当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预约申请商转公贷款,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材料;(三)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应当在受理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商转公贷款或者不予商转公贷款的决定;(四)签订合同,落实商转公贷款相关担保。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并办理担保等贷款手续;(五)受托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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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94031631
丨Lv 0
(申请人)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及提交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管理部)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 (五)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职工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审核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给予贷款的,由职工与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应当告知职工不予贷款的原因。 职工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或者答复存在异议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轮候机制)公积金贷款可贷资金额度不足时,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轮候规则向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