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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646066787 丨Lv 2
    你好,其实是这样的,带上离婚协议,房产拥有人可以直接办理,失败的一方名字可以去掉·也可以通过赠予的方式,让其中一个赠予另一个也可以让放弃的一方去房管局写一份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申请。
    +1 2019-02-16 举报
  • ask5758137264 丨Lv 2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点,一般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
    +1 2019-02-16 举报
  • ask4232786558 丨Lv 2
    1、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2、赠予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1 2019-0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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