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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agan
丨Lv 0
你爸婚前财产属于你爸个人财产,不是和你妈的共同财产,而你姐姐和你爸是合法的继父与养女的父女关系,所以有继承权。但是只需要你爸指定由你继承财产就可以了,无需你妈同意。你爸和你妈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你父亲可以指定他的那一半财产在你母亲也过身后由你继承,你至少也可以拥有50%共同财产所有权。剩下一半,看你母亲意思。给你姐留点,毕竟是血亲,相遇是缘分,最多100年,带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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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27939100
丨Lv 1
你好,关于安置房继承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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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728642957
丨Lv 2
1、不能全部继承儿子名下因此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只占有房产50%产权儿子最多也只能继承其50%产权而父亲的50%不能继承(因父亲还在世)2、其实公证遗嘱和放弃继承权公证选其一即可根据我国继承法被继承人身前有遗嘱的从遗嘱遗嘱上写明遗产归谁就是谁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均分遗产所以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妻子的父母以及丈夫同时签字妻子的50%产权才能被儿子继承3、若想将房子产权登记儿子名下有几种方法第一按遗嘱继承将妻子50%产权给儿子父亲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但是遗嘱继承和赠与都需要交契税第二不使用公证遗嘱而是再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丈夫及妻子的父母申明放弃继承权由儿子继承母亲50%产权然后父亲同样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这个可以省去50%的契税(但是会多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费用)因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赠与需要所以可以省去50%第三暂时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由夫妻双方父母申明放弃房屋继承权并公证等丈夫也过世后儿子凭此继承权公证办理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这是以现在政策来说的几十年后的什么政策谁也不知道也许到那时已经有继承税了可能比契税花的钱更多)另外儿子继承房产后无论是以上述哪种方式过的户当他再次出售该房屋时需要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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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253704554
丨Lv 2
如果男方的财产离婚时已与前妻没有任何纠葛,再婚后去世,女方是有继承权的前提是男方去世前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就要按遗嘱继承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按人头均等份额继承。继续回答:后来的妻子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后来的妻子也有子女且男方与女方的子女也建立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这样房产就是后妻和三个儿子有继承权,如果建立了扶养关系的后妻的子女也有继承权的未建立扶养关系后妻的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什么叫建立了扶养关系的呢,即同吃同住一屋以父子或父女相称,父亲给继子女提供经济来源,这就是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