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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一方要求提前解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方要向对方支付一年租金,并赔偿损失。我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了,但若对方不同意,我需要支付他一年租金吗?还是只要退押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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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用户被限制

    发布于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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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李静 经纪人
    你的合同违约金数额明显有失公允  这样的话这个数额只能做参考  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实际你处理时  一般损失也基本就是一个月房租
    +1 2012-02-25 举报
  • 陈雷 经纪人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协商处理。因为你中途不租了,对方可能面临一个空置期的损失。如果你能不让对方损失,是不是就好商量了呢。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算你违约了,按合同执行了
    +1 2012-02-24 举报
  • 马英全 经纪人
    就个人来看,只要提前通知对方了,退回押金就可以了,
    +1 2012-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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