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买的一楼商品房,没有任何执法记录,本人找到社区主任要回个人物品理论(来自贵阳花园小区)
08年买的一楼商品房,赠送的花园,原有600厘米塑钢护栏,由于年久损坏,16年换钢网护栏1.8米高,最初通往花园的楼梯开发未给建好,这回就一通制造好了,是铁艺结构的,房屋主题阳台预留的门到花园有个高度,有1米高,所有我们焊个楼梯,便于出行,阳台下自己放了些五金电料,可没想到,社区竟以施搭乱建为由,在本人不知情的时候,没有任何执法记录,照片,影响的情况下给我的个人物品,楼梯,护栏,五金电料都给拉走了,本人找到社区主任要回个人物品理论,他竟说当垃圾处理了,爱上那告就上哪告去,真是无理可讲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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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592763214
发布于2019-01-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