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因为单位集资房子,都搬迁到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加上母亲精神上有问题
律师,你好,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们原来是南山矿区户口,每个人都出了1000元钱,后来因为单位集资房子,都搬迁到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集体都转户到了乌鲁木齐,由于我家没关系,也没集资房子,加上母亲精神上有问题,我家的户口一直没人转,后来达坂城和南山矿区合并了,我们租房子到了乌鲁木齐,为户口之事多次找到有关部门,答复都是一个,拿房产证来立刻给办。这次正好国家有规定:不允许人户分离,可以迁户,才发现家中其他成员和户主我爸的关系都变成了非亲属,这个错误该找谁来承担?昨天又特意打的去了户籍所在地,人说没你家没房子,属于集体户,集体户都是这样写,一旦以后出现麻烦事,这个责任谁来负?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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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250528589
发布于2019-01-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