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购买的私人的房子,修建房子的时候建环所批了有个手续,2012年我购买了第二楼,请问这合理吗?

    购买的私人的房子,修建于2019年,修建房子的时候建环所批了有个手续,2012年我购买了第二楼,没有证,户口是迁移在此居住地,现在面临拆迁,说我们得不到人头安置费,只有房子面积一千零几十块钱进行赔偿,就这样叫我们走人,不然就会强拆,请问这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感谢 北京市

    拆迁 强拆 楼层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6918168453

    发布于2019-01-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443241572 丨Lv 2
    房子没有过户么?111111
    +1 2019-01-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