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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dragon8901 丨Lv 4
    当然不是。例如,房子是父母的,拆迁了,父母给儿子一半拆迁款,这并不是说儿子有一半的产权,而是父母变卖了房子后的钱款给儿子一半。
    +1 2019-01-22 举报
  • ask7200951945 丨Lv 2
    我是做房地产的,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你直接去找前夫要房产证,就说要拆迁了,我想他不会不给的(如果他要是不给除了上法院没有别的办法),拆迁款按照离婚协议一人一半,法院判决一人一半只是说各享有这套房50%的产权,并不是说要给这套房办两个房产证,国家没有这样的政策也不会给你办的
    +1 2019-01-22 举报
  • ask9458974574 丨Lv 1
    从与父亲共有房子的产权证上减去你的名字,意味着房子从共同共有变成了个人所有。而你减名的做法,即把属于你拥有的一半产权送给你父亲。属于赠与行为。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缴纳赠与房屋价值2%的公证费,产权变更时,税费等同交易。你名下没有了房子,再购房自然属于首套。
    +1 2019-01-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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