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ask9085695596
丨Lv 1
义乌市房产交易中心地址:稠城街道宝王路72号房地产交易大楼(义务大酒店斜对面),房产交易注意事项: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
-
-
ask3910578093
丨Lv 1
赣州购房贷款有哪些手续:首先买房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也可以是按揭或者抵押贷款。一般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工资流水,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房产证等资料。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等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贷款申请表。
-
-
-
ask3766012672
丨Lv 2
1.结清水表账单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在买卖二手房时候因为水电费等很多原因引起了很多二手房交易纠纷问题,房子买了,发现水电费没有交要怎么办等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总结一下二手房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结清水表账单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建议买房在交房前要询问卖房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要求上家携带好近期的水费账单,并可以拨电话查询该房产已往的水费欠缴情况。2.告知电表状况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3.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4.协助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买房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5.结清电话,宽带费用如果买房无需延用卖房的电话号码,则上家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迁移该号码,然后下家另外自行申请安装电话。6.结算维修资金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卖方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买房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方。7.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建议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买房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
-
-
ask731426507
丨Lv 0
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三、价款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主要是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房屋交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且不宜时间过长。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此种情况一定要明确约定若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该如何处理。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五、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无约定,发生争议则只能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转让的物品清单。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