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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是属于什么性质

    我家07年五月被政府拆迁 当时老房子50个平方 按我们的要求安置房115个平方 多出的面积自己按照市场价格补贴 但是今年领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划拨 请问划拨和国拨的土地有什么区别 按照我们的情况土地被划拨是合乎情理的吗? 我的感觉是被政府骗了 当时我们两期的安置房 同是一个安置区的房子一期的20栋是国拨土地 我们二期的就是划拨土地了呢 划拨的土地能不能改变性质 如果划拨的土地 在使用期限内被政府征用的话 我们是不是不会再被补偿?

    土地证 国有土地 安置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轻舞灰羊

    发布于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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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数月亮的小女孩 丨Lv 3
    只要是有产权证的房子就可以出售,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出售时补交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一般是1%
    +14 2007-05-30 举报
  • 罗小渣 丨Lv 3
    我国的土地使用性用就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划拨,另一种是出让。有的国土证上还有一种优售,其实他是划拨的一种,这种主要是公有住房出售给职工才在土地证上填优售,与正常的划拨土地区分开来。划拨土地在国土证上面没有载明使用期限,只有在土地、房屋再转让时,转让方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根据土地的等级确定缴纳标准(X元/平方米),优售地则是土地房屋价格的1%缴纳。如果被拆迁,划拨土地的补偿标准肯定比出让地要低。因为,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时向国家缴纳了出让金,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以划拨拿地时是无偿的。
    +10 2007-05-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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