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9505542525 丨Lv 2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三条凡在征收房产税的地区范围内,已构成固定建筑的房屋,均应由其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承典人、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第四条个别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设区的市、县(市)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需统一规定减税、免税的,由省财政部门确定。第五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的确定:(1)依据纳税单位固定资产账页记载的金额确定;(2)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户,但按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房屋累计造价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房产,按累计造价确定;(3)无房产原值和财务制度的自有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参考房产管理部门同一年代兴建的同类房屋的造价核定;(4)购买的房屋,按购进的价格确定。与房屋不可分割的水、暖气、煤气、电器设备,应计算在房产原值内。第六条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承租人负责代缴。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每半年缴纳一次。上半年三月份征收,下半年九月份征收。每次征期为一个月。第八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同一纳税人的房产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分别征收。第九条纳税人应在房产购入或者建成后30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从购入或者建成的次月起开始纳税。并相应建立房产登记账册,注明房屋座落、用途、构造、间数、面积、房产原值以及建成或者购买日期,以备核查。第十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希望可以帮到您希望!
    +1 2019-01-08 举报
  • ask8784512796 丨Lv 2
    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一)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二)县城;(三)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四)工矿区。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第三条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没有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比照同类结构、同等新旧程度的房产核定。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按《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二)企业、事业单位自用的职工疗养院使用的房产;(三)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四)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七条下列房产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一)中小型微利企业自用的房产;(二)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和企业自有自用的房产;(三)经民政部门批准由企业自办的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10%以上的社会福利企业自用的房产。第八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九条纳税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房产的座落地点、建造时间、用途、间数、面积、原值、租金收入等情况,不准弄虚作假。免税的房产,应当按前款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第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按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一)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房产的;(二)拆除、售出、分割、赠送、继承、出典房产的;(三)房产租金收入发生变化的;(四)免税房产改变用途的;(五)其他需要申报的。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辽宁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1 2019-01-08 举报
  • ask7868023301 丨Lv 2
    这个貌似各省有各省的算法,详细看本省地税局,关于房产税的管理办法,我是河北省保定的:我们这里分两种:1、自有房产,按房产余值缴纳公式:房产原值X70%X1.2%=年应纳税额2、出租房产,按租金缴纳公式:年房产租金X12%=年应纳税额3、还有就是如果出租的是住宅(房产性质)有个优惠政策公式:是年房产租金X4%=年应纳税额
    +1 2019-01-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