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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房产居间合同法律问题

    到住商加盟店签了份房地产居间合同,里面有意向金转定金条款,已经生效,但拿到了住商的格式居间合同,居间方竟然是上海**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估计是拿到其他经纪做了)。而且一万定金的收据上写着今收到上海住商不动产投资顾问公司转交给二手房东的,我明明是交给上海**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的,怎么被住商转交了。此居间合同主体是否违法(因为是住商的格式合同,让我认为是和住商签订的)?而且定金转交也不对。是否可以申请让法院判决为无效合同或者有重大误解的合同,要求房东退还定金?那位法律人士帮帮我,先谢了!

    地产 认购 定金 经纪人

    提问者:独孤鼠标

    发布于20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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