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离婚后,住房判给了女方,但是因为有按揭未结清,判决协议也约定我继续还贷款。导致房子还没有转名,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再去买房子的话,应该算是首套还是二套呢?执行多少的首付比例?$https://m.fang.com/ask/ask_3629148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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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住房判给了女方,但是因为有按揭未结清,判决协议也约定我继续还贷款。导致房子还没有转名,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再去买房子的话,应该算是首套还是二套呢?执行多少的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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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passport12622910
发布于2018-12-17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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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锐
经纪人
像您这种继续还房贷的,银行应该是有记录的,这样的话再次买房,应该算二套房,而且房产证要满四年才能购入第二套房,在有房贷的情况下,一般住宅要首付4.5成,没贷款是3.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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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刚
经纪人
买房子首套二套 是根据家庭名下的住房套数,银行主要根据你的个人征信报告来确定。这个就看你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你有几套房 几个房贷 确定你手套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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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
经纪人
你名下的贷款如果没有结清,贷款肯定算二套了,如果查询不到房子,房子交税就可以按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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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接成
经纪人
征信有贷款记录就是二套,普通5成,非普通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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