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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购房问题

    我于2003年底与一房屋开发商签订房屋预购合同,当时只是已经征用了一块地准备修房,我按照当时开发商的要求预交了五万块钱的预付款,并签订合同,违约金为1%,但后来由于政府重新规划土地,至使房屋无法交付于我,到现在为止离约定交付房屋时间已过去两年多,对方只承认按违约给付500元的违约金并返还5万元预付款,这根本不足我因此租房用出钱的零头,请教各位老师,我如何要求对方对我进行补偿。谢谢!!!

    购房 违约金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天有点灰

    发布于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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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还我平静的生活 丨Lv 3
    满5年的是房价2%的过户费。不满两年的还要交5.5%的营业税。
    +1 2007-05-30 举报
  • 江上小堂 丨Lv 4
    1、只能按照合同办事,这是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该属于有效合同。2、当时开发商在没有达到预售的条件下出售房屋,本身就是违规操作。而你又和他签订合同,因此,只能属于你自愿的,没有办法了。3、你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但政府可以处理开发商,对你也没有什么额外补助了。当个教训吧,以后一定要找有实力、有信用、手续齐全的开发商。
    +1 2007-05-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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