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买卖双方签了买卖房屋公证书,上面有日期3个月,如果没办完就要赔付卖房违约金百分之三十是不是还得赔付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你好,买卖双方签了买卖房屋公证书,上面有日期3个月,如果没办完就要赔付卖房违约金百分之三十,现在过期一个月了,那个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益吗?这本公证书的法律效益是多久?如果去打官司,是不是还得赔付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北京市

    购房 卖房 违约金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9910518993

    发布于2018-11-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7386700066 丨Lv 2
    公证过的合同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1 2018-11-27 举报
  • water19871022 丨Lv 0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对方需赔偿你30%的违约金,不过可能违约金过高,法院可能会适当调整,你可以起诉对方赔偿你的违约金的。
    +1 2018-11-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