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村上签了民事调解协议书,内容是,因为拆迁安置 让我签了个 以后拆迁安置的45平的房子 和补偿费用 都归女方各人所得我还能得到我应有的权利吗?(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你好,我在村上签了民事调解协议书,内容是,因为拆迁安置 让我签了个 以后拆迁安置的45平的房子 和补偿费用 都归女方各人所得, 我当时问了村上调解的干部 我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利分得房子和补偿费,当时他告诉我没有,国家规定是女方个人所有,我就签了,我现在发现我被骗了,当时我相信村上的干部,离婚后,女方一直没给孩子的抚养费,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拆迁办,二年时间,在她要改拆迁协议时,让她解决孩子抚养费的事情,可我去了后,村上调解员让我签了拆迁安置房和补偿费都归她所有,说我在法律上是没有权利分得的,属于她个人所有,不签就不给我孩子的抚养费,当时不懂,也相信村上调解员,签了,现在我才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权利分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申请没效吗?我还能得到我应有的权利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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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西嶺雪峰
发布于2018-11-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