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房子是十几年前单位给的两室一庁长久性自住房,也是唯一的一套住房,拆迁费不够还债的律师是我们怎么办?
我住的房子是十几年前单位给的两室一庁长久性自住房,也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现在定性是违建正在强拆,强令我们快速搬家,不走就强制,现己断水,请问律师我们只能两手空空的走吗?我们现在都是六十几岁的老人,拿的是南京市最低的退休工资,跟本租不起房,我们该怎么办?这房子是老板二十年前在市政府,XX会,XX府的支持策划下租赁五十亩农村土地盖起的??房,办公楼,宿舍,面对的是下岗工人和一些残障人士,当时解决了政府很多问题,是很火很红的明星企业,老板是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丨市劳模,省劳模,由于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盖这个房子也遗留下了很多当时意想不到的后果和历史遗留问题,除了租赁土地的合约,还有一些有利的材料都由于拆迁被偷走了,现在是违建强拆,老板血本无归,欠债千万,拆迁费不够还债的律师是我们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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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1-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