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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产过户到其中一股东名下需要的费用及相关手续

    原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有一套商品房,由于经营原因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经过全体股东同意过户到其中一股东名下,请问各位房地产专家所需费用?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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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金滴6

    发布于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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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爱房小二 丨Lv 8
    首先,全体股东应作出同意将该套商品房过户到某一股东名下的书面声明,并进行有效公正,取得公正书。其次,应对该套商品房的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在房产交易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须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2.该套商品房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3.交易合同、全体股东同意将该套商品房过户到某一股东名下的书面声明,及其公正书。持以上资料,你便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必须交纳以下费用:1.变更房地产权证工本费及其印花税(印花税为每份5元)。2.房产交易手续费1.5-6元/平方米,以房产证书记载的面积计费。3.契税1.5-3%,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为收费基数。4.土地出让金1%,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为收费基数。5.土地增值税0.5%,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为收费基数。6.房地产价格评估费4‰,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为收费基数。以上1、2项交费在当地房产部门,第3项交费在当地财政部门,第4、5项交费在当地土管部门,第6项交费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2007-05-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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