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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受谷竹高速公路修建的影响而临时安置于公租房至今。当时已签订合同按房屋置换赔偿新建住宅楼一楼和二楼。

    律师,您好!我家住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六年前,因受谷竹高速公路修建的影响而临时安置于公租房至今。原房屋为二层砖混楼房,当时已签订合同按房屋置换赔偿新建住宅楼一楼和二楼。而如今新建住宅楼已建好,但因一二楼为门面房,政府部门一直无法给予落实到位。我该怎么办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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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148694065

    发布于2018-1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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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67200005 丨Lv 2
    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履行,对方不履行协议义务的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8-1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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