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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业主收到尾款不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三天内交房背景陈述:不然不交楼。想问这种情况走法律途径的话(来自香港旧小区)

    背景:旧业主收到尾款不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三天内交房背景陈述:1、合同条款签署是旧业主收到尾款后三天内交房、合同没有写明具体时间,是以收到款时间算起;2、旧业主以高贷形式借钱买新房,旧业主自己估算会在自己评估时间内能收到卖掉的房子尾款,能及时还上高贷款;问题:银行放尾款时间并非如旧业主自己估算时间,时间出入大概有十几天,然而旧业主要求买主承担他这个期间产生的利息约2-3万,不然不交楼。作为买方非常冤大头,旧业主自己高贷款行为产生利息要算到自己头上,并且这本是不关联的事件以及在签署合同时不管是签署条款上还是口头上都没有提及过这方面事。另外旧业主是一副胡搅蛮缠的态度,好言相劝那是不可能的,想问这种情况走法律途径的话,多久有判决结果,合同条款里面有签署一项,卖家如违约超过五天,买方是可以要求取消本次交易以及卖方需要赔偿房款20%,这项要求是否可以实现的,现在走法律流程的话肯定旧业主是会违约时间超过五天时间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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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07796946

    发布于2018-1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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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谢余娟 丨Lv 3
    你好,没有约定你配合还款,你是正常申请贷款或付尾款的话,你就不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起诉对方违约,查封现在你购买的房子,防止对方再卖。至于起诉,仅是不配合过户,要求赔偿20%的违约金,各地判决可能不一样,支持可能性也是有的,但小,可能适当降低。
    +1 2018-1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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