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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838653022 丨Lv 2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⒈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房产物权期待权归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1 2018-11-19 举报
  • ask3472122678 丨Lv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中明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1 2018-11-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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