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中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6924212210 丨Lv 1
    《建筑法》第九条规定: 1.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开工,这里的“开工”不应包括为建筑工程开工而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勘察设计、平整场地、前期拆迁、修建的临时建筑和道路以及水、电等工程。 2. 施工许可证可以申请延期。建设单位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原发证机关经过审查,决定该建筑工程是否可以延期开工。但是,这种延期最多只能延期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三个月。 3.施工许可证的废止。 建设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国以下两种情形自行废止: (l)在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没有开工,建设单位又没有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2)建设单位在申请了两次延期后仍没有开工。
    +1 2018-11-17 举报
  • ask7723972920 丨Lv 1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所谓“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许可证交给建设单位之日。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如无其他法定原因,在3个月内不开工的,施工许可证就自行废止。所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与《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有效期限不一致。该规定中指出:“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开工”。其区别有两点:一是期间的长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为3个月。后者当然对建设单位更为有利;二是起算日期不同。前者的起算日为“批准之日”后者为“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
    +1 2018-11-17 举报
  • 装修顾问
    广告
    正规靠谱装修公司,免费提供精准报价

  • ask6168536712 丨Lv 1
    施工许可证期限有效日期为3个月,可以延期两次,建筑法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两次为限,每次不超3个月
    +1 2018-11-17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