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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房子长期不住有新規定物业物费收取不得起过60%吗?

    您好!房子长期不住有新規定物业物费收取不得起过60%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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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093426019

    发布于2018-1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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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小景子 丨Lv 0
    您好,具体情况要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建议您与物业协商处理。
    +1 2018-11-16 举报
  • ask6786710479 丨Lv 1
    业主买了房子尽管没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弃此权利而不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按正常标准缴纳。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2、同时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1 2018-11-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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