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锦州市XX棚户区改造,没有搬走,水已经给断掉得两年多了这种可以起诉吗?
2014年辽宁省锦州市XX棚户区改造,没有搬走,水已经给断掉得两年多了,找过,但是没有结果,开发也不管,现在电于三天前也给断了,是当天上午断电的,当时以为停电了,下午才知道是电线被剪短了,也没有人提前通知一声,直接断掉了,同时被断掉的还有两家,已经在当天通电了。后来问说是因为没有电表,让去电业局请个电表,回来装上,断电第二天到了电业局,电业局说该户已经于2014年被注销了,是开发商注销的,可是我们都没有签合同,为什么就给注销了?现在不通电,开发商也不管,电业局也不管,社区帮忙找开发,开发商今天上午说先把电给通上,下午并没有人来给通电,下午再打电话开发商就说不管了。期间多次打电话,多次被拒接。这种可以起诉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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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762676028
发布于2018-11-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