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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保障房 举报

    提问者:ask8648800499

    发布于2018-1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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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263703973 丨Lv 1
    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建议:1.应加强并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远规划,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2.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纳入我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和年度供应量,并对用地、资金等做出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特别应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用地供应计划中量化各项指标,便于操作,也利于社会监督。3.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总量4.住房保障部门、土地储备部门应定期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的具体步骤和措施,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5.要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供地公示制度。建议分级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供地数量、布局、用地审批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监督和监管,严格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被挤占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6.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原则7.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要广泛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避免低收入家庭成片集中居住带来的交通等社会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不宜大面积集中在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甘井子区,避免在效区形成新的贫困区,低收入群体的过度集中对政府的社会负担、小区管理、社会稳定都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甘井子区外,要考虑居民通勤距离、动迁等因素,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等城市交通便利地区进行适量分布,并列入各区政府考核指标中,体现“大分散”的原则。8.建议建设不同群体的混合居住社区,在出让部分商品房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作为挂牌出让条件;并应尝试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中心区或同一行政区或同一区域的商品房项目附近,做到两个小区相邻,共存分管,体现“小集中”的原则。
    +1 2018-11-09 举报
  • ask6739189758 丨Lv 2
    你好,据我的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目前来说在进一步的进行,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住房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基本完成建设,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1 2018-11-09 举报
  • ask5064110187 丨Lv 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订全市城乡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案以及基本住房保障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二)负责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计划下达和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三)负责市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监管和使用;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和储备责任;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
    +1 2018-1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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