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家里有一块地,地里种了上万棵核桃树、板栗树,近期政府正准备征收。征地组说在征地通告发布日期以后种的树不予补偿。但其前后日期内都种了不少树,这样的情形之下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呢?$https://m.fang.com/ask/ask_3564426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5644267
共3个回答
-
-
-
ask5724749042
丨Lv 1
可以聘请林木鉴定公司鉴定一下哪些是之前中的那是之后种的,之后种的不予补偿,之前住的要按照市场价给予补偿,
-
-
-
ask7636081641
丨Lv 1
征地程序有规定,发布征地预公告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候一律不予补偿。
-
-
-
ask5177702799
丨Lv 0
抢种的青苗在拆迁中一般是不给补偿的。征地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要看具体的征收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征收补偿费用项目主要包括:①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②、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③、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④、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如遇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通过司法手段维权。如想咨询更具体的问题,建议来电详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