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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198616091 丨Lv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可以的,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11 2018-11-07 举报
  • ask8961391885 丨Lv 1
    1、房产证证明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而使用权只是所有权其中一项内涵;2、长期不等于无限期;3、“长期”的定义如何确定要配合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来确定,如土地使用权终止了,房屋所有权也无可依附了,进而使用权也会灭失。
    +1 2018-11-07 举报
  • ask1244547429 丨Lv 1
    按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批复的时候都是有具体年限的,按年限摊销。
    +1 2018-11-07 举报
  • QQstar 丨Lv 0
    一.土地所有权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城镇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能抵押。只有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集体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其地上走着物可以抵押。
    +1 2018-11-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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