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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466324715
丨Lv 1
你好,以房屋交易中心留存的合同为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而且到时候你总不能说自己是为了偷逃国家税款而伪造了此份合同吧.房屋交易处的合同是备案用的,是双方交易的依据,也是纳税的依据,合同备案的本意即是为了避免双方合同不一致产生纠纷,从而由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对交易合同(双方均认可)进行保存,已备查询。因此在双方产生纠纷时,除非双方都承认此备案合同为假合同,并甘愿接受逃税的严厉处罚,如有一方说备案合同为真合同,而对方持有的是假合同,原则是应以备案合同为依据的。千万不要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买卖合同为虚假“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乙返还房屋。如果你这样做法院会认定赠与为真,除了房子要不回来,房款也不能要了。既然买卖合同已签订,那么就生效了,甲交付房子,乙交付房价款。这些不是你随便反悔就能推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