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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后老人同居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房子是老太太名下的,而且房子是之前的财产,如果老太太去世后,老头是否有权利继承房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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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7706633

    发布于2018-11-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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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5171293008 丨Lv 1
    就描述看对方没有继承权。如果对我的回复满意,请采纳和评价。
    +1 2018-11-03 举报
  • diaoa 丨Lv 0
    你好没有权利
    +1 2018-11-03 举报
  • ask5402477848 丨Lv 1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11-03 举报
  • ask777748957 丨Lv 2
    您好,除非有遗嘱,否则没有继承权。
    +1 2018-11-03 举报
  • ask5926115624 丨Lv 2
    没有继承权利
    +1 2018-11-03 举报
  • ask7968527320 丨Lv 2
    您好,没有的。
    +1 2018-11-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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