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母亲在三年前已去公证处,作遗嘱公证,将她名下的房产,百年后由我一人继承是否有这一规定?$https://m.fang.com/ask/ask_3557066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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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三年前已去公证处,作遗嘱公证,将她名下的房产,百年后由我一人继承是否有这一规定?
我母亲在三年前已去公证处,作遗嘱公证,将她名下的房产,百年后由我一人继承,我负责她的养老送终,但电视上律师说:遗嘱公证后,继承人须在二个月内去公证处,作是否愿意接受的公证,是否有这一规定?想咨询一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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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969779803
发布于2018-11-01 北京市
共1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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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544293171
丨Lv 2
你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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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088115284
丨Lv 1
法定继承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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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154461992
丨Lv 1
遗嘱没有这样的规定,遗赠才需要二个月内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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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72797680
丨Lv 1
不需要 您可能看成遗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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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32930231
丨Lv 1
这个是遗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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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67616696
丨Lv 1
一般是老人家去世后,受遗赠人及时表示接受。法定继承人没这说法,但是真的继承人多,意见不统一,反对遗嘱,还是及时提出诉讼,遗嘱作为证据,基本法院尊重遗嘱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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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68838697
丨Lv 1
那个是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公证不同。两个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生效的,依你所述,母亲尚在人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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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10518993
丨Lv 2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赠,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的表示,不作出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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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74537800
丨Lv 1
如果是遗嘱,那么是不需要作出接受遗嘱的意思表示的;如果是遗赠,需要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由于你属于你母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你母亲公证的应该是遗嘱,不是遗赠,不需要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即可。但是如果是去办理房产的过户,需要做个接受遗嘱的公证,但是没有两个月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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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647139019
丨Lv 1
不是,需要在两个月内却表示接受的是遗赠,遗赠是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言的。您是法定继承人,是属于遗嘱,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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