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能获赔偿吗?是不是需要自己考虑补足的?$https://m.fang.com/ask/ask_3552325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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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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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149729504
丨Lv 2
不用,单位的解释是错的。只要是在青岛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中方职工,都应该享有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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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74784884
丨Lv 2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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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978612835
丨Lv 0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反国务院条例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录用的职工在参加工作第二月就应当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管是正式的还是合同的,您的正当权益应当维护。您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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