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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9年乡政府征收我组土地办矾厂企业,但因企业效益不好,一直没有给我组分文土地征收补偿款可按现在的土地征收标准吗?

    1989年乡政府征收我组土地办矾厂企业,但因企业效益不好,一直没有给我组分文土地征收补偿款,后因环保问题,矾厂停办,厂房及土地闲置二十多年了,请问我们可收回土地吗?或是可以起诉政府要求履行补偿义务吗?如果补偿,又该按什么标准?可按现在的土地征收标准吗? 北京市

    闲置土地 厂房 土地征收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4665153727

    发布于2018-10-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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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47428737 丨Lv 1
    要看当初的征收程序是不是合法,完备,如果是合法征收,可按征收时的标准要求支付征收款和利息损失,如果不是合法征收,土地还属集体所有。
    +1 2018-10-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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