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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请问我父母双亡,我户口不在一起,他俩的土地确权我能继承吗?

    你好!请问我父母双亡,我户口不在一起,他俩的土地确权我能继承吗? 北京市

    确权 土地确权 土地 户口 举报

    提问者:jffnrio

    发布于2018-10-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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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个回答
  • ask9156706951 丨Lv 2
    你好,不能继承。。
    +1 2018-10-21 举报
  • ask6728981358 丨Lv 2
    如果你也和父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可以的。
    +1 2018-10-21 举报
  • ask744058138 丨Lv 2
    你户口还在当地吗?户口可以确权给本集体人
    +1 2018-10-21 举报
  • ask7161516734 丨Lv 2
    你好,房子可以,宅基地按原则是“地随房走”,建议咨询村委会或发证机关。
    +1 2018-10-21 举报
  • ask7514788779 丨Lv 2
    享有继承权的
    +1 2018-10-21 举报
  • ask9960527254 丨Lv 2
    可以主张继承房屋
    +1 2018-10-21 举报
  • ask6664834242 丨Lv 0
    您好,如果户口不在一起,那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想了解更具体的问题,欢迎您来电详询。
    +1 2018-10-21 举报
  • ask8644645543 丨Lv 2
    这个要咨询当地政策
    +1 2018-10-21 举报
  • ask5481304751 丨Lv 1
    你好,土地性质是什么,一般宅基地只能确权给本集体人。
    +1 2018-10-21 举报
  • ask6994685647 丨Lv 1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8-10-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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