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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总局28号令中关于工商行政机关送达文书的方式?

    提问者:楼市衣帽间

    发布于2011-12-30

共1个回答
  • 搜搜小编 丨Lv 5
     没有取消。留置送达的方式是《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是针对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文书过程中出现“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法律文书”这一状况时所作的具体规定。“留置”即视为“送达”,并不属于“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情形,不再需要委托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1 2011-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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