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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部分公民享有的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提问者:阿扭哦

    发布于2011-12-29

共1个回答
  • smyd1987224 丨Lv 1
    在我国,除了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之外,部分公民还享有以下节假日:(1)妇女节(3 月8 日),女职工放假半天;(2)青年节(5 月4 日),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 月1 日),13 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 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 月1 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那些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公休日的加班工资。参考法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1 2011-12-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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