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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想把房子给我姐了,要怎么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我有一个姐姐之前跟我关系非常的好,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挣了很多钱,我就在我自己的家里买了几套房子,我之前给我姐姐签了赠与合同的,现在我不想再给他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赠与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 北京市

    房屋赠与 房子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7823344040

    发布于2018-10-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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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500694041 丨Lv 2
    您好,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前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思任意撤销赠与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如果出现以下法律规定的事由,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该赠与。法定撤销事由主要有:(1)赠与附义务,而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4)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履行后的法律效果。当赠与物已经交付且又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一般不允许赠与人再反悔。
    +1 2018-10-14 举报
  • ask3931608941 丨Lv 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关于赠与反悔想撤销的问题,没转移前可以,一般转移后不可以。但是发生合同约定的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公证,公益性等情况,一般都不能反悔,真的赠与人因为赠与出现生活困难等可以酌情。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 2018-10-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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