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去世老人的一套住房,三名子女,其中一名未婚女儿有精神问题由其妹妹赡养,经过协商房产由负责赡养的妹妹继承,给与另外一人部分现金,但是老人有言在先不许买卖住房,必须等到未婚女...去世老人的一套住房,三名子女,其中一名未婚女儿有精神问题由其妹妹赡养,经过协商房产由负责赡养的妹妹继承,给与另外一人部分现金,但是老人有言在先不许买卖住房,必须等到未婚女儿去世后才可以进行买卖,如果办理继承公证后不办理房产过户,等到未婚女儿去世后在进行过户可以吗?如果未婚女儿去世后他那部分财产属于谁?老人有做遗嘱公证,子女平均分配展开 北京市

    房产 过户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8138751968

    发布于2018-10-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