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去世老人的一套住房,三名子女,其中一名未婚女儿有精神问题由其妹妹赡养,经过协商房产由负责赡养的妹妹继承,给与另外一人部分现金,但是老人有言在先不许买卖住房,必须等到未婚女...去世老人的一套住房,三名子女,其中一名未婚女儿有精神问题由其妹妹赡养,经过协商房产由负责赡养的妹妹继承,给与另外一人部分现金,但是老人有言在先不许买卖住房,必须等到未婚女儿去世后才可以进行买卖,如果办理继承公证后不办理房产过户,等到未婚女儿去世后在进行过户可以吗?如果未婚女儿去世后他那部分财产属于谁?老人有做遗嘱公证,子女平均分配展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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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38751968
发布于2018-10-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