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扰了,我在2011年时购买一处门市房,现在法院要执行让我腾迁这样他算抵押物灭失吗?
您好律师打扰了,我在2011年时购买一处门市房,现在法院要执行让我腾迁,理由是这个房产原来抵押给银行了,但是我买的时候是由政府重新审批规划的新楼,它原来是二层楼,建筑面积660平米,土地使用面积440平方,经过重新审批现在变成建筑面积4950平米,土地使用面积2700平方米,楼房格局也变成门市三层,住宅六层,今年六月份时我把不动产证也办到我名下了,法院说第一既使原来抵押物灭失了它在原址的洐生物也有优先权,第二我的不动产证可以撤销,现在开发商跑了,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利益,后来我才知道政府审批,设计,拆迁时确实是扒倒翻建但是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他并没有实际扒倒而是在原抵押物二楼基础上直接盖的三楼,这样他算抵押物灭失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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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815164588
发布于2018-10-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