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我租用了一间门面在重庆XX的,今年拆迁,房东老板用我的营业执照去领取了停产停业经营损失费却一分钱不给我请问这合情合理合法吗?$https://m.fang.com/ask/ask_3507362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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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我租用了一间门面在重庆XX的,今年拆迁,房东老板用我的营业执照去领取了停产停业经营损失费却一分钱不给我请问这合情合理合法吗?
晚上好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我租用了一间门面在重庆XX的,今年拆迁,房东老板用我的营业执照去领取了停产停业经营损失费却一分钱不给我,请问这合情合理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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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242460155
发布于2018-10-10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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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875963427
丨Lv 1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根据你们租赁合同的约定和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来看,你们是可以主张经营损失补偿的。这是归实际经营人所有,协商不了,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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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560473053
丨Lv 1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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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961125073
丨Lv 1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这完全是不合法的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承租方在房屋拆迁中应当获得相应补偿,包括停产停业补偿、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费补偿、房租及装修补偿等等。停产停业补偿按照您年营业额情况推算3-6月的经营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按当地租金推算合理安置期限的租金补偿。现在出租方属于侵占您的合法财产,建议您及时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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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937661658
丨Lv 1
肯定不合法,这个本身就是你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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